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08年度湖南省民族学研究基地科研课题的通知

时间:2013年05月03日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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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促进湖南省民族学基地建设,努力营造浓厚的科研氛围,提高科研水平,基地决定组织2008年度科研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坚持正确的方向,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不断增强实践意识、创新意识和服务意识。

 

2、提倡发挥群体优势,合理整合研究力量,积极采取合作的组织形式,努力产出高质量的研究成果。

 

3、关注前期研究成果,结合基地建设需要,围绕民族学学科进行选题,选题应具有科学性、前瞻性、创新性和实用价值。

 

二、申报时间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申报,2008年3月30日截止,逾期不受理。申报结束后,由基地组织专家评审并公布结果。

 

三、申报程序

 

申请人填写《湖南省民族学研究基地科研课题申请表》(见附件),交吉首大学人类学与民族学研究所学科办凌锐老师处(第一教学楼4楼)。

 

四、项目资助

 

获得项目立项的,基地每个项目资助1000—3000元(立项后资助50﹪,结项后资助剩余经费)。

 

五、申报条件及要求

 

1、申请人只能申报或参与一项课题研究。

 

2、有基地课题并没有结题的不能申报。

 

2、申请表一律用A4纸打印,1式2份。

 

六、项目结项要求

 

本次基地科研课题要求2009年3月30日以前结项。项目负责人必须以湖南省民族学研究基地名义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含2篇)方可结项,未按时结项者以后不得再申报基地科研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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