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要求,在确保安全、公平和科学的基础上,做好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经学院2023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制订本方案。
一、复试时间:第一志愿复试时间:2023年4月6日—4月8日;调剂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复试地点:吉首市人民南路120号吉首大学砂子坳校区齐鲁大楼四楼(影视人类学实验室、茶歇室、教研室)
三、复试工作具体安排
(一)相关说明
1.学院组织第一志愿复试对象为学院根据教育部划定的复试资格线,结合学院考生实际情况,确定本院中国史、民族学两专业的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包含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但需满足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300分、单科(满分=100分)≥30分、单科(满分>100分)≥45分的条件。
2.调剂考生执行同一复试方案,其复试各项时间另行通知。
(二)复试报到、体检、心理测试
1.报到时间:4月6日8:00-17:30
2.报到地点:吉首市人民南路120号吉首大学砂子坳校区第一教学楼四楼人文学院会议室。
3.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
①初试时的准考证;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应届生:二代身份证原件、初试准考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在线学籍认证报告;
④往届生:二代身份证原件、初试准考证原件、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方可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需提交专科毕业证。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⑤同等学力考生:专科毕业证原件、复印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本科结业证原件、复印件。
⑥大学生退役士兵计划考生还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需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请街道办事处开出相关证明。
5.体检在复试期间进行,考生在学校吉首校区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请各位考生自行前往。
6.到学校财务处缴复试费120元,请自备零钱。体检在复试期间进行,由校医院组织,体检费用自行在校医院缴纳。
7.报到时扫码完成心理测试。
需要学历认证的考生必须现场登录学信网确认相关认证报告,请相关同学提前在学信网完成相应操作,避免无法完成在线认证或者认证报告影响复试资格。其他注意事项请参考吉首大学研究生处网站发布的复试须知。
(三)笔试
1.4月7日上午8:00——12:30 (见专业笔试安排表)
①考生考前集中
时间:上午7:45
地点:齐鲁大楼四楼(影视人类学实验室)
内容:讲解复试纪律及相关注意事项
②专业笔试
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
专业 |
科目 |
时间 |
地点 |
民族学 |
民族学通论 |
4月7日8:00-10:00 |
齐鲁大楼407 |
民族学调查方法(加试) |
4月7日10:30-12:30 |
齐鲁大楼407 |
中国民族概论(加试) |
4月7日10:30-12:30 |
齐鲁大楼407 |
中国史 |
中国通史 |
4月7日8:00-10:00 |
齐鲁大楼407 |
中国思想史(加试) |
4月7日10:30-12:30 |
齐鲁大楼407 |
中国文化史(加试) |
4月7日10:30-12:30 |
齐鲁大楼407 |
(四)面试
1.时间:4月8日上午8:30开始
2.地点:齐鲁大楼4楼
3.步骤:
(1)英语面试
时间:8:30开始,按照先民族学后中国史专业顺序进行
(2)综合素质面试与政治素质考核
时间:8:30开始,按照先中国史后民族学专业顺序进行
五、录取
1.总成绩计算方法
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其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测试占总成绩5%、专业课笔试占总成绩10%、综合面试占总成绩25%,其计算方式如下:
初试折合百分制成绩(A)=初试总成绩÷5;
复试成绩(B)=外语能力测试成绩×5%+专业课笔试成绩×10%+综合面试成绩×25%;
总成绩=A×60%+B。
2.录取规则
(1)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以及加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为合格分),不予录取;如没有完整参加各个环节的复试,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舞弊者,取消复试成绩,不予录取。
(3)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录取参加复试并合格的考生。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初试成绩、统考科目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4)有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资格者,在本学科内按综合成绩顺延递补拟录取。
(5)由学校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所有拟录取考生(含一志愿)发送拟录取通知,所有考生必须在通知发送后的48小时内接收该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3.其他情况
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取消拟录取资格:
(1)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2)报考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被录取后,应按调档函规定的时间转入个人人事档案,逾期不能转入档案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3)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4)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6)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且无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的,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吉首大学人文学院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