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吉首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和《吉首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吉大发〔2021〕32号)的规定,根据教务处《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教通[2022]37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长:暨爱民、瞿州莲
成员:袁理、张爱华、吕永锋
(二)工作小组
组长:袁理
成员:尹宁、覃娜娜、何治民、黄建胜、米克然依、董祥玲
二、申请转专业条件
(一)学生转专业的申请条件
学生申请转专业条件参照《吉首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中“二、转专业的条件(一)学生转专业的申请条件”之规定外,并作如下要求:
遵循个人自愿的原则,学生自愿提出申请,并须经家长同意。
(二)学生转专业限制条件
学生申请转专业限制条件除参照《吉首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中“二、转专业的条件(二)学生转专业限制条件”外,并作如下要求:
申请转入的学生应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三、学生转专业申请和审核
(一)申请转出学生审核
1.2022年11月25日-2022年12月5日,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自愿提交书面申请(《吉首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至学院教务办;同时在强智教务系统提出转专业申请。
2.2022年12月5日之前,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申请转出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提出是否同意转专业的意见,并将结果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天)。
3.公示无异议后,2022年12月9日之前,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将同意转出的学生名单及相关申请材料报送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审核,经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主管院长签字后,由工作小组将相关材料报送学校教务处。
(二)申请转入学生审核
1.2022年12月9日之前,申请转入我院历史学(师范)专业的学生自愿提出书面申请(《吉首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经所在学院审批签字同意后后,交由学校教务处转发我院教务办。
2.2022年12月19日之前,我院转专业工作小组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申请转入我院相关专业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面试,提出是否同意转入的意见。
3.2022年12月23日之前,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将同意转入我院各专业的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审核,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核通过、主管院长签字,公示三天。经公示无异议后,12月23日之前由工作小组将相关材料报送学校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四、手续办理及教学管理
1.经学校同意转专业的学生,按教务处要求办理转专业手续。
2.转专业的教学管理参照《吉首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执行。
吉首大学人文学院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