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吉首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和《吉首大学本专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吉大发〔2023〕46号)的规定,根据教务处《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教通[2023]49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组织机构
人文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暨爱民
副组长:袁理、张爱华
成员:刘仁贵、尹宁、何治民、张帅、黄建胜、米克然依、董祥玲、梁轩、肖奔、彭秀祝
二、申请转专业条件
(一)学生转专业的申请条件
学生申请转专业条件参照《吉首大学本专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中“二、转专业的条件(一)学生转专业的申请条件”之规定外,并作如下要求:
遵循个人自愿的原则,学生自愿提出申请,并须经家长或监护人同意。
(二)学生转专业限制条件
学生申请转专业限制条件除参照《吉首大学本专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中“二、转专业的条件(二)学生转专业限制条件”外,并作如下要求:
申请转入的学生应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三、学生转专业申请和审核
(一)申请转出学生审核
1.2024年1月6日-2024年1月10日,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自愿提交《吉首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与个人转专业书面申请(家长或监护人签署意见)至人文学院教务办;同时在强智教务系统提出转专业申请。
2.2024年1月12日之前,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申请转出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提出是否同意转专业的意见,并将同意转出的学生名单及相关申请材料报送学校教务处学籍科。
(二)申请转入学生审核
1.学院历史学(师范)专业和哲学专业均接受学生转入,历史学(师范)专业计划接收20人,高考选考科目为历史;哲学专业计划接收10人,高考选考科目为历史或物理。
2.2024年1月19日之前,我院转专业领导小组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申请转入我院相关专业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组织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核择优录取,提出是否同意转入的意见。综合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3.2024年1月19日之前,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将同意转入我院各专业的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学校教务处学籍科,同时在强智教务系统中完成审核。
四、 手续办理及教学管理
1.经学校同意转专业的学生,按教务处要求办理转专业手续。
2.转专业的教学管理参照《吉首大学本专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执行。
吉首大学人文学院
2024年1月3日
附件:吉首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