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历史与文化学院研究生
国家奖学金评审的公示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和我校《研究生奖学金管理与实施办法》、《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指导意见》、《历史与文化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与细则》, 2017年历史与文化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如下:
序号 |
学生姓名 |
专业 |
班级 |
平均成绩绩点分 |
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分 |
社会活动分 |
思想政治及综合考核分 |
总成绩 |
1 |
吴寒婵 |
女 |
2015级民族学 |
18.15 |
60 |
0 |
0 |
7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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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根据分数排名取第一名推荐到研究生处参与评审。
如有异议,请于2017年10月16日前与吉首大学历史与文化学院教务办联系。
联系人:董祥玲电话:15080882376
电子信箱:1344992639@qq.com
吉首大学历史与文化学院
2017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