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发的《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补充通知》(湘学助〔2024〕42号)精神,为严格落实有关政策要求,现就做好我院2024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及学业奖学金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人文学院追加国家奖学金名额1名,经学院评审委员会讨论,追加的国家奖学金名额在之前申报国家奖学金的同学中产生,排名第二的申请人夏薇同学符合条件,选定为追加国家奖学金名额获得者。同时,学业奖学金做出相应调整,根据排名等次依次递补;因此,黄彦凯递补为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向静芳递补为学业奖学金二等奖,李芝萍递补为学业奖学金三等奖。
对于以上结果如有异议,请在五个工作日之内(11月6日至11月12日)反馈给评审委员会。
吉首大学人文学院
2024年11月6日